《如何修證密法》

第四十三章 修行境地 自我檢證

問:我雖然精勤修法,但是往往不知自己證境,這是甚麼原故呢?

上師:有十種重要的口訣,你掌握之後便能加強改變自己的德性:

一 你能克服散慢的思想,那你就具備體證「自我本質」的能力。

二 假如你能證悟「自我本質」,那麼便能把口訣付諸實踐。

三 假如你能認知自己上師就是佛,那麼你就懂得怎樣奉獻。

四 假如你沒有障礙地獲得加持,那麼你的傳承便沒有斷過。

五 假如你沒有阻礙地改變自己意念,處於任運狀態,那麼你便具備覺醒能力。

六 假如你能日以繼夜地修法但不感到疲厭,這就到了以轉變自己意志到達智慧。

七 假如你在行、住、坐、臥其間,內心明明了了,這就「禪定」成熟。

八 無論在任何虛妄的境界,仍然動搖不到你清淨明了的意念,以法性真實來提醒自己,這就「從世俗諦透入真實。」

九 無論貪、嗔、癡、嫉、慢怎樣生起,你能讓它們自息自滅,這就具備戰勝五毒的能力。

十 你能征服痛苦和困難,便具備了脫離輪迴的能力。

此外,還有十種顯著的跡象,可以檢查你修法是否沿正確方向邁進:

一 當你的執著慢慢減少,你質實的生命便退卻。

二 當你的依戀慢慢減少,你的貪念便退卻。

三 當你被五種煩惱困擾的情緒減少,你就在內心平息了五毒。

四 當你的自私減退,這就使你自我執著退卻。

五 當你擺除焦慮,就將虛妄的認知粉碎。

六 當你把擺脫作者、受者及作的概念,你便得到般若。

七 當你的認知只是無偏執的個人經驗,你便得到修行的核心。

八 當你體會輪迴即涅槃,你內心便已體證。

九 當你不再執著肉身,你便沒有任何執著。

十 當你不愛得和失的困擾,便能了知現象是虛幻。

第四十三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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