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定道炬―如何修習三昧》

第九章 九住心境 靜止修一

◎問:上師可否簡單介紹九住心?

上師:傳統上禪修者把成就奢摩他的內心變化過程分為九個階段,稱為九住心,分別是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和等持。

首先是內住:這時內心受制於散亂,受對境愚弄;既不能連續維持集中,亦不得離開對象;自己的念頭數目增加,內心動盪。事實上,自己念頭並沒有增加,反而是因為禪定的關係,內心清醒了,從而察覺念頭的存在。這是一個突破性的發展,自己修習奢摩他之前,根本不注意內心有多少念頭。表面來說,好像自己禪修比修行前的內心更混亂,事實並非如此,只是自己的注意力經過禪修的訓練而變得更敏銳。

跟著是等住:這時隨煩惱的散亂開始減少,有一段很短的時間連續內住。內住與等住主要分別是內住根本沒有連續性的醒覺,而等住有很短時間安住,其餘則有時散亂,有時集中。

第三是安住:在前兩段內住、等住中,大部份時間有散亂和掉舉問題出現;但在安住期間,內心很快辨認到散亂和掉舉,迅速把內心重新帶回禪定對象上。第二和第三層主要分別在連續的長短,等住連續性很短,安住則維持較長時間。

第四是近住:在安住時,禪定對象有時完全因散亂而忘失;在近住時,禪定的內心因著力住於對象上,因此內心不會因散亂而完全抽離對象。同時內心轉為向內,隔離的感覺開始溶化,穩定地流向內心而生起「念」。這時內心已無散亂和大種掉舉,所以不可能迷失對象。

第五是調順:在近住時遺下一個待解決的問題—內心生起大種的昏沉。而在調順階段,能維持連續的醒覺,並能自然體認殊勝的等持心理狀態,這時對於大種的昏沉,不須用力,便可對治。

第六是寂靜:在調順期間,要用力來對治中等的掉舉,在寂靜階段因正知力生起,直接對治中等的昏沉和掉舉。

第七是最極寂靜:這階段的特點是要分辨和止息從內心升起的貪求和不快,這是一個重要關口,這時貪欲以掉舉形式出現,而不快的產生是由於後悔,修行者在腦海中不斷浮現起過去的行為,批判地迴望著自己錯失的機會,通常這些會附帶強烈的情緒波動,影響修奢摩他的穩定,成為障礙。

記著這刻已不能改變過去,後悔不過是散亂的一種形態。

在第六寂靜時,微細的昏沉和掉舉仍然出現,升起的是有貪求的掉舉。而在第七最極寂靜時,因為「正知」力已很敏銳,立刻運用對治,不會沉迷在微細的昏沉和掉舉。就是在意識邊緣的昏沉、掉舉,正知都會覺察它們。

第八專注一趣:在最極寂靜心住是要用力來對治最微細的昏沉和掉舉;在第八專注一趣,仍要著力維持念和正知來監視最微細的昏沉和掉舉。直至到達「捨」,不需要監察的狀態,便進入第九住心。

第九等持:無須應用對治,捨是自然和不著力而完成,因為自己不再需要自身努力來生起念和正知,只須坐下來禪定,便能止息一切念慮,收攝精神,將心導於一境。

◎問:我想起上師經常教導我們佛理,時常提到世事因緣和合而生,沒有一刻是不變。而禪定是要把心導向於專一對境,這個對境應該是變動的,內心怎可不動地安住其上。

上師:禪定的對象並不是指一個靜態的實體或其他東西,它指的是沒有迷失的內心對象。

◎問:上師可否指示更簡明的去除昏沉、掉舉的方法。

上師:能盡修行者本份,便在更高層次去除昏沉、掉舉。

◎問:甚麼是修行者本份?

上師:一是少欲,知足,減少對感官對象泥著和幻想。此外,遠離世間八法:苦和樂,讚和譏,得和失,譽和毀,這是修行人應有的基本態度。二是要忍辱;能忍辱就可以減輕生命力微細能量的擾動。

第九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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