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瑜伽行四百論》(Bodhisattvayogacaryacatuhshatakatika)第17講
日期:2007年9月15日
聖天菩薩造論
月稱菩薩、賈曹杰註解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集解傳講
壬四 不應對深愛自己的女人生貪
質疑:有些女人很痴情,甚至生死相許;對這樣痴心地愛自己的女子,難道不應愛著嗎?
58若時未知他,爾時愛其夫,
婦女如惡症,常應防外緣。
As long as she knows no other she will remain with you. As with disease,
women should always be kept from opportunity.
如果沒有婚外情,這女子才會愛著自己的丈夫;所以婦女就像傳染病一樣極易感染,應該防止她們與其他男子有外緣接觸。
只要一天未試過其他男人的味道,她仍會留在你身邊,仍然愛著你。但假如有一天遇上其他男子,她便拋棄你。所以女子是不可靠的;就好像預防傳染病一樣,應防止她們與其他男子接觸。
譬如有對婆羅門夫婦,感情不錯;起初有男人勾搭婆羅門妻子時,她很害怕,並即時告訴丈夫說她很討厭那些男人,如果他們再來,便會立即叫喊,讓丈夫知道。但日子稍久;她與那些男人發生婚外情,並做出錯事;但婆羅門女反而很滿足快樂。自此,她經常花言巧語欺騙丈夫,時常外出鬼混。丈夫知道這消息,內心很傷心;同時明白到世間所謂愛情,其實極不可靠。月稱菩薩更認為:「凡夫女人的貪心一直隨著別人,是沒有可靠的感情可言的。」
壬五 世俗觀念覺得須有女人之說是顛倒
質疑:一般世俗人認為年輕人應享有正常欲樂的特權(indulgence in sensual pleasure),所以這是合理的。
59壯年自所作,老時不樂彼,
如何解脫者,於彼不憂惱?
In old age one dislikes what one did during youth. Why would the liberated
not be extremely saddened by it?
世人在老年時都會後悔在年青時所作的不淨行為;而那些已解脫的修行人,怎樣不對這些貪欲惡行不憂惱和呵斥呢?
那些情欲男(the
passionate)即使未能從貪欲中解脫出來;但當老耄時回想起年青時做過傷風敗俗的淫行,亦會感到不悅。何況已解脫的阿羅漢,又怎會不憂惱淫亂而加以呵斥呢?因為智者視淫亂是令人憎厭的原因而極需呵責的;同時,勸人為自身幸福著想,便要放棄淫亂行為。
情況就好像以下的譬喻:鄉間有一個年輕媳婦,聽到墟市有場戲會,便急忙放下看牛的工作,趕去看戲。她竟將拴牛的繩胡亂地綁在家翁的脖子上;當家翁喝斥她為什麼這樣做時,她才如夢初醒,羞愧不已。同樣,世人在年輕時血氣方剛,往往被貪欲昏頭腦,幹下淫行;到了晚年清醒過來,亦會為自己劣行而羞慚後悔。(註釋98)
壬六 明不應對女人生起貪愛其他理由
癸一 與女人相親的欲樂並勝樂
質疑:在欲界(Desire Realm)的眾生來說,男女相親是最大的快樂,為了快樂而貪著女人有何不可?
解惑:這不合道理。
60不貪者無樂,非愚亦無貪,
若意常外馳,彼樂為何等?
Those without desire have no pleasure, nor do those not foolish have it.
How can there be pleasure for one whose mind constantly strays?
內心沒有欲望的人,又或者是智者,即使與女人相親,也不會生起有漏的安樂。那些貪愛女人的人,他的心往外散亂,始終不能悟入真實義;那這種又算是什麼樂?(沒有悟入真實者,不能有真正的快樂。)
貪欲女性者由於內心常處於散亂迷惑,所以常離真實;怎能說是最好的快樂呢?所以貪愛女色並非最好的快樂。原因是不貪愛女色的人縱使凝望著她們,也不會有快樂。再者,智者亦不會貪愛女色。(註釋99)
情況就好像以下的譬喻:一個青年男子貪愛王妃,雖然經過長期的痛苦,始終都不能達成自己的欲望。
曾經有一位年輕人見過王妃一面後,便很想得到她。於是便送了一份禮物給王妃的侍女,託她約王妃相見,以表自己的鐘情。王妃聽了居然心動,但礙於皇宮守衛森嚴,於是決定遲些出宮見他,並著他等候。年輕人很開心,每天把房舍打掃清潔,並準備了上好的塗香、燒香和花鬘來取悅王妃。但年輕人等了又等,等了足足一年,每日都在盼望和焦慮中渡過。有一天,年輕人的僱主丟失了一頭小牛,主人吩咐年輕人去找;那天王妃剛好找到機會走出皇宮,靜悄悄地來到年輕人家中赴約,但卻見屋內無人,王妃也只好返回皇宮。那位年輕人趕回來知道此事,傷心欲絕。同樣,世人為貪求女人,經年散亂內心,而結果亦如年輕人痛苦收場,因貪欲而迷惑的心怎會有好結果呢?
癸二 貪愛女人不能隨自主宰
質疑:雖然在追求女人當中會有求不得苦,但如果我已得到一個女人,她會永遠陪伴著我,為我一人所佔有,盡享溫柔。因此,追求佔有女人是合理的。
解惑:就算你佔有一個女人,亦不能阻止她接近其他男人,甚至因而生起妒忌;「這個女人屬我一人所有」這種想法極不合理。
61如汝常愛重,不能常與合,
屬我非他有,此攝持何為?
You cannot have intercourse constantly with a woman to match your
attractiveness to her. Why keep her possessively with the thought, “She is
mine and no one else’s”.
就算你很鐘愛一個女人,也不能恆常與她性愛;為何你總認為「她只屬於我一人」,這種想法根本沒有用。
好色之徒啊!你有能力和這個可愛的女人恆久地日夜交歡嗎?(她與你親近的時間其實極少哩!)月稱菩薩說:「自己不能享用,卻執為己有而不捨,這只會為自己帶來痛苦。只有愚者才會這樣做。」
情況有如以下的譬喻:有一個婆羅門長者消化能力很弱,但他家中囤積了許多美食;面對這麼多的美食,長者雖然不能嚥下,但仍只管取得更多,一點兒也不願意布施給其他人。
某個好色的國王在皇宮擁有過百計的美女,但他的性能力有限,很多年輕的女人一直關在後宮,連男人的面都見不到,非常苦悶。後來一位比丘到了王宮,知道這些女人的痛苦,便問:「國王!你會寵幸受用這麼多妃嬪嗎?」國王回答:「我受用不了!」比丘便向國王開導佛法,使國王醒覺為遂一己貪欲,攝引這麼多女人,執為己有,不但無益,反而增加煩惱惡業;最後國王釋放她們回到民間,重獲自由。
癸三 認為貪即是樂即不應依女人
質疑:在世間來說,貪欲即是安樂;也因為貪欲不能沒有女人,所以為了保持安樂,我們應該貪愛女人。
62若貪即是樂,婦女應無用,
未曾見有說,樂是所棄捨。
If desire were pleasurable there would be no need for women. Pleasure is
not regarded as something to get rid of.
如果貪欲即是快樂,只要有貪欲便會快樂,那麼要女人有什麼用呢?(此外,為了確保男人有貪欲,所以不能讓他享用女人,以免他的貪欲因滿足而平息,所以女人無論男人有無貪欲,都要捨棄!)但是你們又說享受女人是快樂,但未聽過世人說快樂是應該捨棄。
假如貪欲令人快樂,我們便不須要女人作為壓伏貪欲的方法,理由是快樂並不是我們想捨棄的東西。(註釋100)
情況有如以下的譬喻:一個很饑餓的人晚上走進一間屋,在昏暗中見到一缸水和一缸灰土,但他誤以為灰土是麵粉,並且將兩缸東西攪拌一起,狼吞虎嚥飽餐一頓;後來他才發現自己吞下的全是灰燼,感到作嘔,以後見到食物也不感興趣。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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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唐代詩人杜牧便說:「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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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愛女色其實是非樂(is not pleasure),但我們因迷亂而錯誤地認為貪愛女色是快樂。如俗語云:「色不迷人人自迷!」亦是這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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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的理念:貪欲即是快樂,亦如毒藥,須要另一種例如女人的毒藥,以毒攻毒,這便是對治了;但真實來說,貪欲是非樂,所以不須靠女人來滿足來平息。
應用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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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來很多文人在文學作品中渲染男女愛情偉大,蠱惑初入世途的年輕青年不知抉擇取捨,輕言殉情自殺,歪風日趨嚴重。試依第五十八頌說明戀愛中男女受欲念迷惑,多說妄語,絕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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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大眾普遍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人不風流枉少年」等錯誤觀念,加上年少時血氣方剛,在迷亂下容易做出很多荒唐錯事,令日後極為後悔。試依頌五十九詳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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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些年長的有錢人內心寂寞,往往用錢尋歡,甚至討回作伴侶。但因性愛能力衰退,最後女人紅杏出牆。而這人又妒火中燒,不理性地使用暴力傷害自己和別人,釀成悲劇。誠如月稱菩薩說:「若自不享用,而執為自有,豈非愚者行?」試依頌六十一寫一段文字勸籲那些愚笨自私的男人,不要妄想可以利用金錢便可佔有及控制自己鍾愛的女人。
主辦機構:大圓滿佛教中心
佛學講座:《菩薩瑜伽行四百論》第十七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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