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瑜伽行四百論》(Bodhisattvayogacaryacatuhshatakatika)第21講
日期:2008年4月26日
聖天菩薩造論
月稱菩薩、賈曹杰註解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集解傳講
癸五 不應因保護眾生是有福德者而生驕傲
質疑:國王如親子般保護所有人民,確是有功勞。
81種中喜自業,存活者難得,
若汝獲不善,汝難得善趣。
Those in each caste prefer their own work; but a living is hard to find. If
you become non-virtuous, good rebirths will be scarce for you.
各種姓中每人都安於自己的工作,然而,謀生並不容易。但如果你以權掠奪眾財,行不善業的話,投生善趣的機會便很微。
現在正值五濁惡世,社會各階級種姓(註釋112)彼此沒有信用,又多行不善;即使他們安於自己業務,辛勤工作,然而想安定存活下來,卻很困難。即使國王行善,有福德;但你現在向人民徵收六分一稅收,照理亦應均分他們六分一因惡行所積的不善業;何況你如果行不善的話;又怎能轉生善趣呢?現在你的處境是很難投生善趣,所以更不應驕慢。
情況就好像下面的譬喻:痲瘋病人不服藥,只管吃使病情惡化的魚肉和牛奶。國王不造善業,只行惡法;還敢收取眾人因行惡業得到的資財;根本沒有護世功德可言。
壬二 不應由王位生驕慢
王位為世人羨慕和熱切追求。國王有至高的權力,所以應該值得驕傲。
解惑:不應理!
82若由他使作,世說彼為愚,
如汝隨他轉,更無有餘者。
Those who act at others’ insistence are called fools on this earth. There
is no one else at all so dependent on others as you.
只聽從別人的擺佈而作事,世間人會叫他為愚癡者;除了聽從他
人之外,你再沒有其他的作用。
在世間縱使某人本身有能力,但只聽隨別人擺佈而做事,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這類人會被嘲笑為愚者。國王頒行政令前,必須先經大臣官員審察民眾需要,製訂措施條文,而自己並無個人決定權力;甚至到自己日常生活,一舉一動都要由別人規劃,受人保護;世上再沒有人比國王更要依賴別人;所以國王沒有理由驕慢。月稱菩薩這樣說:「一切作不作,皆由他使作;故王隨他轉,乃為愚癡者。」
譬如說:表演馬戲的狗和猴子,縱然表演精彩,博得大眾鼓掌,但所有舉動都要聽從主人吩咐,牠們又有什麼地方值得炫耀和感到驕傲呢?
壬三 應明辨法及非法
癸一 國王損害別人即是非法
子一 依仗王權而收取資財等是非法
質疑:國王為了保護人民,所以向百姓收取賦稅,這是合理合法,並且值得驕傲。
83「要由我保護」,取世間工資,
若自作罪惡,無悲誰同彼?
Claiming that “protection depends on me,” you take payment from the people.
But if you perform ill deeds, who is equally merciless?
聲稱「世人需要由我來保護」而榨取世間人民的血汗工錢;像這種惡行國王,世上會有誰跟他一樣全無悲心?
像這種全無悲心的國王,世上恐怕絕無僅有。他向人聲稱:「世人要由我保護。」但其實是想榨取眾人的資財而已。假如人民不繳付稅款,他便用武力強奪眾人賴以活命的錢財。以其全無悲心,又擁有那樣大的造罪權力,誰也可想像得到國王作下無數斷命的惡業!
情況就好像以下的譬喻:有一位屠夫在砸磨骨頭時,被一顆碎骨渣片彈進了眼,痛得要命。屠夫立即趕到醫生處,但醫生卻因貪婪病人的金錢,只給些止痛藥讓屠夫內服,沒有把碎骨取走;還假意說要花上很長時間才可根治這病。屠夫不得不按時去找醫生醫治,而且每次都要給付診金。一次,醫生出城外診,由兒子代醫;結果才把屠夫眼睛裏的碎骨拔出來,始得治癒。同樣,國王徵收人民稅款,但卻沒有完成自己保護民眾的責任。正如月稱菩薩說:「貪執取工資,粗行害他人,此世更無有,無悲粗暴者。」
子二 國王治罰罪人是非法
質疑:有些壞人做錯了事而沒有受到懲罰,這樣會損害世人;所以為了保護人民,國王應懲治惡人。
解惑:不應理。
84若作罪眾生,非是所悲憫,
則愚夫異生,皆非所庇護。
If people who do ill deeds should not be treated with mercy, all ordinary
childish people would also not need to be protected.
假使不以憐愍之心對待造作惡行者的話,也不應庇護那些幼稚的凡夫。
所謂罪人(wrong
doers)是指內心受煩惱控制,在不能自主的情況下犯罪的人。國王如果覺得不應悲愍那些犯下大錯例如殺人的罪犯,那麼亦不應保護一般的愚夫,因為愚夫同樣也是內心為煩惱所控制而不由自主地做了罪,只是他們現時所做的罪沒有罪犯所做的那麼嚴重罷了。此外,國王尤應對犯錯的人憐憫,因為他拿了人家的稅,卻不能保護人民,在某角度來說,他和罪犯例如土匪所幹的勾當一樣;所以國王應悲愍所有國民,包括那些犯了嚴重罪行的人。
譬如說身體和財產都是痛苦之源,但國王會以悲愍心對待自己的身體和財產,並設法妥善保護。同樣,國王亦應保護犯了罪的人,不應強詞奪理地說他們會危害社會而放棄他們。
子三 破國王治罰暴行犯沒有犯錯
質疑:在一般世間法規,甚至是宗教典章都說明,為了保護眾生,是可以懲治罪人的。所以國王這樣做是合理的。
85自生歡喜因,隨處皆非無,
由教等為因,不能滅非福。
There is nothing that will not serve as a reason for happiness. Reasons
such as scriptural statements will not destroy demerit.
國王行持非法,並顛倒為福德善行,且隨處強人讚歎!行持非法,就算有典籍作理論根據,也不足以掩飾其所作之缺德行為!
一般人習慣把自己的非法惡業美化掩飾為善行,企圖令自己內心好過些。自己喜歡殺生,樂見動物受死的人,會向人娓娓的說道:「我祖輩都是屠夫,宰殺是我祖傳工作。」他們並且會在屠殺過程中感到快樂。一些婆羅門教的經籍亦這樣說:「一切的動物都是創造主為了人類提供物質食糧而創造出來,所以殺害牠們並不是罪過。」同樣,國王也依據邪惡的婆羅門教理為依據,企圖掩飾自己的罪行;但事實上,這只是掩耳盜鈴去做非法勾當;絕不能減低罪孽。
情況有如下面的譬喻:有一個貪吃的人剛吃下很多食物,還未消化完,又對面前的食物饞涎欲滴,於是問身旁的婆羅門(Brahmins):「我可否再多吃點東西?」婆羅門知道這人嘴饞,便隨順其意說:「可以,可以!」就是這樣,貪吃的人大吃大喝,最終撐壞了自己的腸胃,要看醫生。「為什麼你還未消化完,又再進食?」愚人答:「我問過婆羅門,他說可以再吃再喝。」醫生便質問婆羅門,婆羅門說:「其實他自己想吃,我只不過想讓他高興,隨便附和而已!」同樣,國王權大,又喜殺戮,婆羅門只好隨順他的習性,因而附和一套邪理。國王反以邪教為依據,以為自己權貴而懲治罪犯不會有罪報;結果種下趣入地獄大苦之因。智者應懂得鑒別真偽邪正;誠如月稱菩薩所說:「以教害眾生;國王若無罪,則諸度輪迴,聖者何無罪?」依邪教做出殘害眾生的國王,如果不獲罪咎;那麼佛教聖者所說,剛與邪教相反的解脫輪迴理論,豈非成為罪惡?我們當依聖人所言,莫以權位而生我慢,以非法手段懲治罪犯!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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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階級森嚴,主要分為婆羅門,屬從事祭祀的淨裔;剎帝利,屬貴族王種;吠舍,屬商販;首陀羅,是例如屠戶的低下階級。
應用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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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國王,應比任何人更廣行善業。原因很簡單:他要藉著善行為自己帶來福德,來抵鎖自己因徵收人民稅項所帶來負面的業力。事實上,這些民脂民膏很大機會混雜了血汗和罪惡,徵稅就好像掠奪眾人的不善業。福簿的人是收不得的;如果國王還行惡政的話,可以預言他轉生善趣的機會會很微。請依第八十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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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人都追求當上國家領袖,除能光耀門楣,還可盡享快樂。但聖天菩薩卻認為國王毫無自由可言,無論自己日常生活,抑或決定國策,其實處處受到限制,甚至只能隨別人意見,受人擺佈。難怪傳說中清朝順治不做皇帝,跑去出家。試依第八十一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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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稱菩薩批評殘民以自肥的國王說:「貪執取工資,粗行害他人,此世更無有,無悲粗暴者。」試依第八十三頌說明國王如果殘民以自肥,因而損害人民,便是非法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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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社會,法律會量刑制裁罪犯;這些罪犯都是被揭發做了罪行。但是有些罪犯沒有暴露身份和姓名,法律根本制裁不了他們,逍遙法外,他們處身社會對大眾仍有危害;所以不能說他在監倉便是罪人!此外,對這些罪犯亦不應歧視,試問凡夫何人無煩惱,他們只不過是遺憾地沒有控制自己而干犯法紀,鐺鎯入獄。故此,作為佛教徒,我們應憐愍服刑者,猶如所有人類一樣,不能以「公平法律」「犯罪量刑」表面如法的觀念來處理問題;而應該以寬恕慈悲為前提,給別人有重新做人的機會,否則便沒有佛法智慧。試以頌八十四說明國王應悲愍罪犯,不應以怨報怨式的處懲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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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昔阿闍世王施行暴政,但冷靜下來時,深恐因果報應,內心忐忑不安。於是先後質詢六師外道有無因果報應;六個外道祖師為怕開罪暴君,皆說善無福報,惡無禍果。他們都欺騙不了阿闍世王的良心。最後,阿闍世王向釋尊求教,始明白自己和外道典籍全是荒唐。除了立即改過自身外,阿闍世王更尊崇佛教。這說明了有智的國王必須化民以十善,慈悲愛護子民,尤其是不能以非法手段懲處罪人。試以頌八十五說明國家領袖應如何以佛法教化罪人。
主辦機構:大圓滿佛教中心
佛學講座:《菩薩瑜伽行四百論》第二十一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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