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瑜伽行四百論》(Bodhisattvayogacaryacatuhshatakatika)第33講

日期:2009年9月26日
聖天菩薩造論
月稱菩薩、賈曹杰註解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集解傳講



丑二:不悅意語自性非損惱故不應起瞋

質疑:雖然安忍不悅意語可獲功德;但自己聽別人的惡語,內心總按捺不住,生起瞋恚。

141 所聞不悅意,自性無損惱,

故從分別生,妄執由他起。

Though unpleasant to hear they are not intrinsically harmful. Thus it is fantasy to think that what comes from preconception comes from elsewhere.

就算是不樂意聽聞惡語,但惡語沒有傷害的自性,而毀辱損惱是由自己的分別心生起;只有愚癡的人才預設毀辱損惱是由他人引起。

解惑:縱使聽到惡語會感到不快,但這些說話並非自性地具有傷害;要不然,說話的人理應也受到傷害才是。惡語只是聲境,本身屬無記狀態,可是聽聞者對此覺得是針對自己;覺得它在毀辱、傷害自己。其實這只是自己的預設下的分別念(preconception)作怪;由迷亂計執而生起受到譏毀傷害的幻覺。誠如月稱菩薩說:「聞詞雖無害,愚者心生苦;智者聞聲語,無苦亦無喜。」修行人應依循智者教誨,縱然達不到「一切聲響空咒音,起念無著自解脫」的境界,亦要了知外界言語如同空谷迴響,若於不悅意聲起瞋,於己無利。

譬如說牧羊人有妻妾二人,各生一女。一日大老婆聽到從暗室中傳來飲食聲,以為是二房女兒在偷吃東西;便罵道:「此牛婆子(you cow)吃甚麼?」後來知道是自己的女兒;便說:「這是老鼠在吃東西。」

丑三:典章認為應治罰毀罵者是顛倒

質疑:世間的典章為何明文規定要治罰毀罵誹謗者?

142 如對毀罵者,則說應治罰;

如是對讚者,何不說供養?

Just as it plainly says the abuser should be punished, likewise why should one who speaks pleasantly not be rewarded?

典章法規說要治罰毀罵者;那麼對於讚歎者,為何不加以獎賞呢?

這些典章法規都是不公平的偏見;因為毀罵者要受懲處,為何說好話的人不應接受獎賞呢?讚賞說好話的人是合理的,但這些典章法規卻沒有提及,這便是騙人了。

情況就好像達毘華人(Dravira)的風俗一樣,他們遇到爭吵惡語者,便即處死;但對愛語讚歎者,卻無獎賞。誠如月稱菩薩批評說:「罵者與讚者,此二皆相同;為何選其一,故彼非定量。」若毀罵者有罪,為何讚頌者不被獎賞?故此可知,世間典章法規並非全皆合理。

質疑:毀罵者在眾人面前揭發自己的陰私,令自己丟面,所以難禁怒火。

丑四:對能遣除自己心境過患之語不應起瞋

143 汝不說可呵,若餘亦知者,

不應瞋說者,況瞋不實說?

If that for which you are reviled is know to others, though they are not told, and anger at the speaker is unreasonable, how much more so toward those who lie.

其實就算你自己隱藏應受痛斥的惡行,其餘人亦會心內明白。那麼對於那些揭發你過失的人,就不應起瞋怒;更何況對說不實語誹謗自己的人起瞋惱呢?

一個人有缺點,例如他是瞎子或是跛子,縱然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沒有說出來;但當有人譏毀你是個瞎子或跛子時,便不應對他瞋怒;因為就算他不說,其他人都會知道,這是明顯的事實。若自己真的是盲是跛,別人譏毀自己,自己不起瞋怒;這時自己全無過失。此外,當毀罵者無中生有,造謠誹謗,則更不應瞋恚,因為瞋恚一定是不當的。

月稱菩薩說:「正士已見諦,無論是真實,抑或非真實,皆無生瞋時。」譬如說:有人在鬧市當眾辱罵跛子某甲,說他殘廢!於是某甲向國王告狀,國王安慰他說:「你本來就有殘缺,別人這樣說,你不必生氣!」又有人在鬧市當眾辱罵路人某乙,說他殘廢!於是某乙向國王告狀,智慧的國王安慰他說:「你身體沒有甚麼缺陷,健康正常!別人怎樣說亦不會令你殘廢,所以不用生氣嘛!」

丑五:對惡劣者說惡語不用起瞋

質疑:聽到那些壞人粗言蔑語時,如何令自己不起瞋恚呢?

144 從諸惡劣人,非僅出惡語,

惡人發惡語,實屬於少分。

Abuse from inferiors does ensure escape. Abuse from inferiors thus should be seen as isolated and trivial.

那些秉性邪惡人不僅是說些惡語而已,惡人說惡語實際上只屬輕微惡行。

對於那些秉性邪惡的人由於無明覆心,瞋恚煩惱熾盛,平時樂於作惡,喜歡把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所造惡業不只是說些粗言穢語,他們還會做殺人、毆打、搶劫和強暴這些大罪行。所以遇到這類不知因果的惡人只聽到他們口發惡語,雖則百般辱罵,這只是他們輕微惡行流露,仍未爆發更大傷害。所以修行人應自慶幸安忍他們的惡語。

譬如十大弟子中富樓那尊者(Exalted Pūrṇa滿慈子)想到輸盧那河(River Sona)邊地教化民眾,弘揚佛法。當時,世尊忠告尊者說:「那地方民眾粗野凶暴,你到那處佈教,恐怕他們會傷你。」富樓那尊者回答說:「對於危險,我早有心理準備。如果他們毀罵我,我覺得他們很仁慈,還沒有打我;如果遭到殺害,我會感謝他們助成我的道業,讓我進入涅槃。因此我會對他們懷有好感而修安忍。」佛陀對尊者的忍辱修證深表讚歎,乃允許他往該地弘法。

我們對於秉性邪惡的人,要修習忍辱並以歡喜心承受粗言穢語,記月稱菩薩智慧之言:「劣者無不說,無惡不作故,僅說此惡語,彼屬於少分。」

子三:破懲罰無故罵人者過

質疑:如果有人無緣無故辱罵自己,自己忍不住而報復,難道不值得諒解嗎?

145 損害於他人,於自無少德,

汝重無德瞋,唯屬於妄執。

If harming others is not even of the slightest use to you, your approval of useless aggression is just an addiction.

報復損害別人對自己無絲毫利益;而你這樣重視對自己無意義的侵害,只是屬妄執而已。

報復別人對自己的辱罵,亦不能補救自己以前所受的屈辱,而你這樣重視這種有過無德的瞋恚,實際上只是一種顛倒妄執而已。譬如一個煉劍師鑄造鋒利的刀劍後,不會以自己的身體去試劍,因為這樣做只徒令到自己肉體受傷。同樣,不管對方是有理或無理辱罵,瞋惱損害別人只會令自己增添痛苦。

應用思考問題

  1. 寂天菩薩在《入菩薩行》〈安忍品〉第五十三頌說:「輕蔑語粗鄙,口出惡言辭,於身既無害,心汝何故瞋?」月稱菩薩亦說:「聞詞雖無害,愚者心生苦;智者聞聲語,無苦亦無喜。」祂們都認為外境聲塵本是無利無害的無記;但聽聞者內心的預設便生起分別,這樣便讓世間八風主宰了修行人;試再依頌一四一說明修行人應如何面對粗言穢語,或者讚美言辭?
  2. 世間法律條文因應社會安定,保障市民利益而經前賢制定立法;但因應時勢、地域和文化差異;未必全皆合理。試依頌一四二說明箝制言論,不能寬大聆聽處理反對聲音的不合理性。
  3. 無論是否有事實根據;別人毀罵你時,不用生氣。這理由何在?
  4. 十大弟子中弘法第一的富樓那要求到蠻荒邊野地弘揚佛法,這當然是一件很危險的事。為何世尊允許尊者這項任務呢?
  5. 誠如月稱菩薩教導徒眾:「大乘種姓者,不能害他眾。」好像煉劍師絕不會將自己身體去試劍一樣,因為這樣做只會為自己帶來損害;同樣,不管對方辱罵自己是有理或無理,都不能對別人起瞋惱。試以自己所學,說明對人慈悲不起瞋惱是佛法精要的論據。
  6. 「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世間太多的仇恨,總由一句冷言惡語而起,冷言惡語必引起瞋恚這最大過失。所以修行人對冷言惡語避之若魔,提出「眾中出言應謹慎」這句避免不小心說話引起自他瞋恚的具體方法。試總結自己人生經驗,舉出自己因不謹慎口出冷言惡語,引起別人瞋恚報復,內心慚愧的經過,從而體察業力怎樣運作?


主辦機構:大圓滿佛教中心

佛學講座:《菩薩瑜伽行四百論》第三十三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