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行王正論》(Rājaparikathāratnamāla)第23講
日期:2013年4月6日
龍樹菩薩造論
陳真諦法師 譯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傳講
提要:龍樹菩薩在西元一至二世紀時,用梵文寫成Rājaparikathāratnamāla(梵語音譯:繞匝巴熱嘎塔繞那瑪累);當時印度社會民生、政治風俗都很純樸,君主或多或少都以大乘佛法的理念來治國;而真諦法師後來在西元五世紀將之翻譯成漢語《寶行王正論》,保留了原典濃厚的君主以大乘佛教立國的抱負。可是到了西元十世紀,西藏人巴操尼瑪扎則採用較後期的東印度梵文本,從梵文譯成藏文,後由民國仁光法師再從藏文譯成漢語《中觀寶鬘論》。細閱各版本內容,在對比下發覺變改的地方很多,最明顯的就是頌四十,《中觀寶鬘論》把龍樹菩薩提倡「於諸道伽藍」,即在全國交叉路口興建佛塔和伽藍,讓僧眾以四攝法利眾,弘揚佛法,敦風化俗的執行機構這一句刪去。很明顯,西元十世紀左右,當時的印度信仰和政治體制,與龍樹菩薩所處的環境有很大的不同;而遺憾的是,在《中觀寶鬘論》中沒有完整保留龍樹菩薩以大乘佛法治國的理念,和當時政治領袖怎樣配合實施的方法,這在下幾章會有更多的闡述。
上堂說到,透過下施悲田積聚的十四種福因。這十四種福因可歸納為對三類眾生施福:第一類是最急切要以法制和金錢來援助的人;如為病患無依者提供免費的醫療福利,為受貧苦折磨的人提供生活津貼,立法保障飽受壓迫的低下階層的社會權益,和為活在恐懼中的人提供生活庇護所。「病苦無依貧,下姓怖畏等;依慈悲攝受,勤心安立彼。」第二是為四出飄泊,人地生疏的旅客,在全國提供食宿中心和供應日常物資。「於小大國土,應起寺亭館。」第三類是那些因天災戰禍而面臨饑饉的人。「災疫饑餓時,水旱及賊難,國敗須濟度,願汝恆拯恤。」而作為國王的,究竟能施捨甚麼給這些人?答案是:潔淨的食水,清新的空氣,營養豐富的食物,和啟導國民向善,走向國泰民安的大乘佛教教義。「起諸道伽藍,園塘湖亭屋;於中給生具,草蓐飲食薪。」「米穀麻飲食,糖膏等相應;恆置陰涼處,及淨水滿器。」
另一方面,引正王亦兼備一國元首的身份;所以龍樹菩薩叮囑朋友引正王應透過勵精圖治、勤政愛民的政令稅制,造福百姓;偃息干戈,締造和平,讓人民安居樂業,繁衍生息;這樣所積累的福德資糧尤為廣大。龍樹菩薩從四方面勸王施行仁政,福蔭百姓:
第一是藏富於民:大乘佛法治國的基本方針是:「薄賦斂,輕租稅;讓百姓發展生產,促進民富。」「隨時蠲租稅,輕微受調斂。」「施物濟貧債,出息不長輕。」藏富於民不單是現代文明崇高的價值觀,亦是發達國家的象徵;更加證明了以大乘治國,到現今仍是可以切實施行的政治制度。
其次是重農抑商:所謂「民以食為天」,要利益百姓,首先要注重水利、空氣、肥沃的土地和充足的食物供應;這是大乘治國的基石。要讓人民吃得飽、穿得暖,就要推行「重農抑商」,嚴防糧食價格被商人舞高弄低,例如減輕甚至免除農耕稅,禁止私商從事糧食買賣,囤積居奇。「隨時遣商侶,平物價鈞調。」
第三是偃武修文:國王一方面要崇文尚禮,辦學興邦;另一方面要削減軍備,同時要保持國內有足夠廉潔能幹的警力,確保人民性命和財產安全。「於國起學堂,雇師供學士,興建永基業,汝行為長慧。」「直防許休偃;」「境內外劫盜,方便斷令息。」
最後,國王要注意整飭吏治,處理民事訴訟時要公正:百姓之間若發生爭論甚至出現難以解決的問題時;要請國王擔任裁判;國王便要想辦法,不分親疏地斷除他們心中的瞋恚、驕慢等惡心;更要多方面聆聽雙方及專家例如陪審團的意見「以時接賓客。」。此外,龍樹菩薩提點引正王,對身邊大臣的政績和他們對自己的進言要謹慎審察思慮;因為他們均代表某一方面的利益集團;如果他們私心作祟,而國王又疏忽大意依從,便會很容易因此而誤國害民;甚至造成與民爭利,與民為敵的收場。所以龍樹菩薩提出一個原則:凡群臣進言中有利益自己(統治階級)的,要三思而後行;有利益他人(民眾)的,便十萬火急施行。「八座等判事,自如理觀察,事能利萬姓,恆恭敬修行。」「應作何自利,如汝恆敬思;利他云何成,如此汝急思。」
以上是龍樹菩薩分別就國王以個人身份,自掏腰包,廣行布施;因而積聚十四種的福因。其次,國王則以一國元首的身份,勵精圖治,施行仁政,造福萬民;因而積聚九種的福因。最後,龍樹菩薩希望國王以菩薩瑜伽士的身份,進行財施、法施和無畏施;當中龍樹菩薩提出了兩個重點:
第一是:布施要以究竟利他為依歸。三界是苦;任何事情都不會絕對圓滿完美,所以布施唯求以究意利益別人為依歸,有時在布施的過程中可能會因採用眾人不理解,甚或是不接受的「非常」手段;因此可能招致別人懷疑,甚至反唇相譏!「毒亦許施彼,若此能利他;甘露不許施,若此損害他。」「若蛇嚙人指,佛亦聽則除;或佛教利他,逼惱亦可行。」此外,正如寂天菩薩在《入菩薩行》〈護正知品〉說:「心樂與眾生,身財及果德;依此施度圓;故施唯依心。」菩薩瑜伽士就算是在須臾之間,亦不會暫忘將自己身財果德都完全布施出來,就憑藉這份樂施之心,便能積聚如虛空般廣大無量的福德。「七步頃起心,為捨內外財;菩薩福德成,難量如虛空。」
第二是:布施佛法最可貴。布施的對象通常是遭遇不幸的人;而佛認為世上最大的不幸者,是既得人身,卻又未有接受佛法,奉行正法的人。所以向別人布施佛法是最殊勝的布施;而能抓緊機會,向別人布施佛法的修行人,確實更加難能可貴!「若人離此緣,於法無安行;則應施與之,過此後莫惠!」
庚二 施行仁政,福利百姓之布施
以下九項是國王以法令,例如稅務、仲裁、治安和平準物價來利益百姓,保障民生,免國民處於動盪不安的環境中生活,亦可從而積累福德資糧。
隨時蠲租稅,輕微受調斂。
While, as befits the time, one will forgive rents and taxes and reduce the
number affected by military draft and levies.
遇上困難時,應寬減田租;令徵兵及賦稅(對農民)的影響減至最低。
龍樹菩薩希望國王將稅率降低(註釋157),只徵收百姓能負擔的稅率;同時,要謹記著徵稅的作用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調斂」指賦稅,龍樹菩薩希望國王讓人民休養生息,無論納田租、服兵役或是徵收稅項,都不能擾亂民生。提醒國王最重要的是,要以人民作為優先的考慮,整個賦稅制度要顧全利益百姓而作修正。減輕稅率是第一種福因;減低田租、兵役和賦稅對民生的影響是為第二福因。
五十二 施物濟貧債,出息不長輕;
直防許休偃,以時接賓客。
Bestow whatever things may rescue the poor and debt-ridden. Allow relief
from interest through freezing or reducing loan rates. In military redress
and defense, allow ceasefire and demobilization. As befits the time,
welcome experts offering services to the Court.
儘量為貧窮和欠債的人提供物質援助;借下政府債務者,應給予免息或低息率;在國防方面,要避免打仗,更要裁減軍備;遇有民事訴訟時,則多方面聽取(雙方或)專家(例如陪審團)意見。
透過政策,好好運用幫助那些生活有困難,靠借貸度日的人;這是國王積聚福德的第三因。
古印度有很多農民是借國家的土地來耕種的;偶爾收成不好,便沒辦法上繳田租。國王應減免這些債項的利息;這是國王積聚福德的第四福因。
政府在預算開支時,要裁減軍費開支;與鄰國保持友好關係,不輕言開仗;這是國王積聚福德的第五種因。
百姓之間發生爭論甚至出現難以解決的問題時;要請國王擔任裁判;這時國王便要想辦法,不分親疏地斷除他們心中的瞋恚、驕慢等惡心;務使紛爭平息。這是國王由勤政愛民,造福百姓而積聚福德的第六種因。
五十三 境內外劫盜,方便斷令息;
隨時遣商侶,平物價鈞調。
As regards banditry within or beyond the borders, institute expedients to
interrupt it and ensure its cessation. Adapting to the times, send out
missions promoting trade, control the price of goods, and ensure household
taxes are fair.
要有足夠警備防止和平息境內甚至口岸的盜匪活動。要在恰當時候平抑物價;例如貨物需求緊絀的話,就立即派人外出採購;(為了達到目的,進出口的)關稅要公平公正。
人民需要國王保護性命和財產的安全,所以,政府要挑選和訓練一些廉潔能幹的警察,在境內甚至口岸執行緝捕盜匪,保障人民性命和財產的安全。這是國王服務人民獲福的第七因。
當國內稻米豐收,國王便要平準物價,派遣官員協助農民將部分稻米出口國外;另一方面,假如出現稻米供應緊絀的情況,國王便要派遣官員到外地購回稻米;目的是平抑物價,因為物價合理,民生便能安穩。這是國王為百姓生活謀幸福而獲得福德的第八因。
五十四 八座等判事,自如理觀察;
事能利萬姓,恆恭敬修行。
In decisions on matters of state, the eight cabinet-level ministers should
be subject to your personal and principled oversight. In public works,
those beneficial to the myriad families should be constantly and
respectfully instituted and carried out.
(國王應嚴飭吏治,)對協助自己處理政務的(中央政府)高級官員,國王應親身考核其政績。總之,凡治理國家時對人民有利益的事,都應該嚴謹慎重,持之以恆去做。
真諦法師在翻譯「大臣」這個詞語時,用了當時中國南朝中央政府最高的官職「八座」(註釋158)來演繹表達。事實上,印度是沒有這些官階的。「八座等判事,自如理觀察!」是要求國王重視吏治,為了防止協助自己管治國家的團隊出問題,自己要親自審視考核這些高官的人格政績,以作黜陟的參考。這是國王勵精圖治,利益民眾積福的第九因。
五十五 應作何自利,如汝恆敬思;
利他云何成,如此汝急思!
As for what one should do that redounds to one’s own benefit, may this
accord with your constant and reverential contemplation. As for how one is
to see to the welfare of others, you should subject this matter to urgent
contemplation.
(當大臣向國王你進言:)「國王,這樣做對你有利!」你應謹慎三思後才進行;(又或有人向你進言:)「這樣做對大眾有利益!」這時你應刻不容緩地實行。
大乘菩薩做事要同時兼顧自己和別人暫時和究竟的利益。然而事有緩急,對利他的事想到了、知道了就立刻去做;相反,對自利的事則要存慎思之心,思量過會不會因此而令別人受損害,經過三思後,才以感恩心去做!
以上是龍樹菩薩分別就國王以個人身份,自掏腰包,廣行布施;因而積聚十四種的福因。其次,國王則以一國元首之身份;勵精圖治,施行仁政,造福萬民;因而積聚九種的福因。最後,龍樹菩薩要求國王以菩薩瑜伽士的身份進行財施、法施和無畏施積聚福德資糧。
庚三 施一切大地等無主物
五十六 地水風火等,草藥及野樹;
如此或暫時,受他無礙策。
Like the earth, water, fire and wind, and such includes wild herbs, grasses
and wilderness trees – make yourself and possessions, even for a limited
time, available for the general enjoyment of all.
對於(大地上)一切地、水、火、風、藥草、林苑草木等,(不能獨自佔有,)要開放給公眾一同享用。
五十七 七步頃起心,為捨內外財;
菩薩福德成,難量如虛空。
Even when taking his seventh step, the Bodhisattva gives away all inward
and outward wealth. This produces merit in them, that is vastness as sky
itself.
就算在七步(這麼短的時間)內,菩薩也不會暫忘如何將外財和內財都完全布施出去;就憑藉他這顆樂施之心,便能積聚如虛空般廣大無量的福德。
在封建社會,一般的貴族往往會依仗權力圈地自用;龍樹菩薩勸勉國王要將領土及大地上一切無主物,甚至是自己御花園,都開放給公眾參觀享用;更何況所謂布施依心(註釋159),就算在行走七步所需這麼短的時間內,菩薩也會時刻不忘將內財和外財布施出外;就因這種樂善好施之心,國王所積累的福德便如虛空般廣大無邊。
庚四 視乎各種不同情況來布施
辛一 對乞討特殊之人而布施
五十八 童女好色嚴,惠施求得者,
故獲陀羅尼,能持一切法。
If one bestows well adorned, beautiful virgin maidens, upon those that seek
them, one will thereby attain the dhāraṇīs through which one is enabled to
embrace all dharmas.
如果將自己貌美的女兒以珠寶精心裝扮,然後賜給追求者;那麼藉著這種布施,便可獲得善巧持法的陀羅尼。
五十九 愛色具莊嚴,并一切生具;
施八萬童女,釋迦佛昔時。
Previously Shakyamumi Buddha bestowed eighty thousand maidens adorned with
all kinds of ornaments accompanied by all kinds of dowry.
往昔釋迦牟尼佛(在菩薩位時,)曾將佩帶奇珍異寶的八萬個美女連同(豐厚的)嫁妝,布施給別人。
印度自古流行嫁粧制度,女方出嫁時必須有豐厚嫁粧,否則會遭受挨餓、家暴,甚至燒死的對待。所以釋尊在菩薩位時,曾布施八萬美女和豐厚的嫁粧,亦反映出古印度當時的社會風俗大概。而根據賈曹杰的《顯明要義釋》記載,佛往昔是無量譽菩薩時,曾布施八萬位美女及豐厚嫁粧給所需者。
辛二 對乞討所有財物而布施
六十 光明種種色,衣服莊嚴具;
花香等應施,依悲惠求者。
Providing radiant light in a spectrum of hues, clothing, robes, the means
of graceful adornment, flowers, perfumes, and such – one should bestow them
with compassion and kindness for those who would seek them.
以慈悲施給那些前來乞求的人;(例如)光彩奪目、亮麗潔淨的衣服和長袍,種種裝飾品;與及花鬘、香水等。
辛三 合乎佛法的布施
壬一 布施佛法最可貴
六十一 若人離此緣,於法無安行;
則應施與之,過此後莫惠。
There is no greater act of giving than to grant to the extremely
unfortunate who could not establish themselves in the practice of Dharma,
and shall therefore not let the chance (of their opportunity and leisure of
this human body and receiving Dharma, so rare to obtain,) slip away.
在眾多布施中,能看準機會將佛法布施給那些缺乏因緣修持正法的不幸者,這是最殊勝的布施。因為除了正法,對他而言,沒有更實惠的施予了,所以不能讓這些不幸者錯失(暇滿人身,值遇佛法的)機會。
壬二 合理的布施取決於能否利他
有人質疑:菩薩能夠布施毒藥給別人嗎?
龍樹菩薩解惑說:如果毒藥對那人有利益的話,例如得白血病或血癌的人,病患是要服用毒藥例如砒霜治癒。這時,菩薩應審時度勢布施毒藥;以毒攻毒雖為除苦的「非常」手法,但不失是為利益別人有效的方法。
六十二 毒亦許施彼,若此能利他;
甘露不許施,若此損害他。
One should even give poison to those for whom poison would be beneficial.
But if even ambrosia will not help others, one should not give it to them.
如果毒藥對某人有利(例如用作治病)的話,便可以施予毒藥給別人。相反,要是甘露會為人帶來損害的話,那便(暫時)不要施予了。
六十三 若蛇嚙人指,佛亦聽則除;
或佛教利他,逼惱亦可行。
It is said that if a snake has bitten a person’s finger, Buddha taught that
it is helpful to cut off one’s fingers. Likewise, Buddha said that if it
benefits others, one may subject someone to pressure even to the point of
vexation.
假如有人被蛇咬著手指,佛會開許把這人的手指切斷。(此外,)佛說有時候為了利益他人;就算施行一些逼惱的壓力也是可以的。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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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聖天菩薩《菩薩瑜伽行四百論》頌七十七提到的「六分雇公僕」,古印度人雇請一種稱為「王」的人來看守農作物,處罰盜賊,並同意將收成的六分一支付給這位「王」作為工資;所以中觀學派一直視國王及其幕僚為公僕;而合理的稅率是淨收入的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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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座」指五曹尚書、合尚書令和尚書左、右僕射為八座,是皇帝左右最高級的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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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天菩薩在《入菩薩行》〈護正知品〉頌十說:「心樂與眾生,身財及果德;依此施度圓;故施唯依心!」圓滿布施波羅蜜,是依緣於你是否存有「在任何時刻都樂意將自己所擁有的東西布施給別人」的心態。
應用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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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學派認為,政府的產生本來是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與財產的;但到後來,印度經歷多個朝代,卻變成「落水要命,上岸給錢!」與民爭利、與眾為敵的剝削強權。這完全喪失了以慈悲利眾的大乘治國精神的原意。試就頌五十一後二句,說明龍樹菩薩要求國王進行怎樣的賦稅制度來利解民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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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國王的,在個人來說,要自掏腰包,從不動產例如田租、屋租的收入;廣行布施;上堂所說積福十四種因便是。但作為一國元首,更應透過勵精圖治、勤政愛民的政令稅制,造福百姓;偃息干戈,締造和平,讓人民安居樂業,繁衍生息;這樣所積累的福德資糧尤為廣大。試依頌五十一後兩句至五十四前兩句,說明國王如何透過自己的職權勵精圖治、勤政愛民而造福百姓所積累之九種福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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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武帝蕭衍和隋文帝楊堅同樣是佛教修行人,同樣是皇帝;但兩人的遭遇迥然不同。你認為他們兩人哪個是真誠地跟隨龍樹菩薩以大乘佛教修身治國?兩人所積聚的福德,哪一位較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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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富於民是龍樹菩薩敦促引正王以大乘佛法治國的基本方針,「薄賦斂、輕租稅;讓百姓發展生產,促進民富。」這不單是現代文明崇高的價值觀,亦是發達國家的象徵;更證明了以大乘治國到現今仍是可以切實施行的政治制度。試依頌五十一及五十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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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印度和中國都是農耕發達的國家,所謂「民以食為天」,要利益萬民,首先要注重水利、空氣質素、肥沃土地和充足的食物供應;這都是大乘治國的基石;要讓萬民活得更安穩,便要推行「重農抑商」國策,實施嚴防糧食價格被商人舞高弄低的平準法;例如減輕甚至免除農耕稅,禁止私商從事糧食買賣,國王「隨時遣商侶,平物價鈞調!」「衣食豐足」是讓百姓勝生安樂的基石。試依頌五十一、五十二及五十三說明大乘治國以重農抑商,使百姓「衣食豐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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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武修文是大乘治國另一個明確的立國方略。削減軍備,同時要保持國內有足夠廉潔能幹的警力,確保人民性命和財產安全。試依頌五十二及五十三,說明如何「偃武」。並依頌三十八說明如何「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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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樹菩薩提點引正王,對身邊大臣的政績和他們對自己的進言要謹慎思慮,因為他們均代表某一方面的利益集團;如果他們私心作祟,而國王又疏忽大意依從,便會很容易因此而誤國害民;甚至造成與民爭利,與民為敵的敗象。所以龍樹菩薩提出一個原則:凡群臣進言中「有利益自己(統治階級)的要三思而後行;有利益他人(民眾)的,便十萬火急施行。」試依頌五十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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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布施依心」?為何引正王會因須臾間仍不忘布施大眾,因此可招感到如虛空般無量的福德?試依頌五十六及五十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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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女眷在今時今日似乎很難接受,第一是佛向來主張獨身修行,而且「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第二是現今文明認為人皆可以選擇自己的伴侣;婚姻不能由外人私相授受。賈曹杰在疏解頌五十八及五十九兩頌時卻毫無保留接受布施女眷的方法;並反對有人提出:「不適宜布施啊!」的想法。試依這兩頌及《顯明要義釋》發表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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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的對象通常是遭遇不幸的人。而佛認為世上最大的不幸者,莫過於沒有接受佛法的機緣,不能奉行正法的人。所以法施一般視為最殊勝的布施。而布施法教者一定懂得把握機會,讓這些不能奉行正法者不易錯失「暇滿人身」、「值遇佛法」的機會。請依頌六十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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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行為是否合乎佛法,端視乎布施最終能否利益別人。試依頌六十二、六十三舉例說明一些布施的「非常」手法,只要最終能利益別人,佛亦會開許;此外,表面上對人好,但最終會損害別人,佛亦會遮止的例子。
主辦機構:大圓滿佛教中心
佛學講座:《寶行王正論》第二十三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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