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行王正論》(Rājaparikathāratnamāla)第30講

日期:2013年11月2日
龍樹菩薩造論
陳真諦法師 譯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傳講



提要:佛教徒相信如果今生努力積集福慧,當生命結束時,會投生到理想的地方;例如密嚴佛土、極樂世界、兜率內院等只有福樂、沒有罪苦的國度。不過,龍樹菩薩認為大乘修行人要「發大心、做大事、得大果」行菩薩行的話,最理想的莫過於在這五濁惡世中建立人間淨土。建立人間淨土實在是人類歷史上的偉大藍圖;衪希望引正王充當牽頭人。首先引正王自己要在個人修養上,要具備「實語、樂施、寂靜和妙慧」與「王持戒能施,有威得物心。」的美德。其次國王要熱衷給侍如來,推行佛法。「好名吉祥事,三寶依應作。」最後國王對所有百姓,都要以慈悲之心一視同仁,平等看待;努力令他們長進成材。「為利一切人,應恆起慈心」,「平等悲相應,恆解脫眾生。」引正王繼而要攝受大批志同道合的臣民充任中央高層、地方寺主。上下協心;君臣同德;先施行仁政,藏富於民;令人民安居樂業;知恥尚禮。再透過在全國道路交匯點興建塔寺靈廟,派遣有理想、忠誠和能幹的寺主弘揚大乘佛法,推行社會福利。「於諸道伽藍,園塘湖亭屋;於中給生具,草蓐飲食薪。」「於小大國土,應起寺亭館;遠路乏水漿,造井池施飲。」「病苦無依貧,下姓怖畏等;依慈悲攝受,勤心安立彼!」

龍樹菩薩倡建的人間淨土;核心價值除了「人行十善」外,就是棄除「魚法」。魚法是指人類弱肉強食、互相侵害的社會現象。「若王依道理,魚法則不行;無難無非法,恆有法歡樂!」龍樹菩薩提出希望國王選派年高德劭的豪姓大族成員,出任地方法官,並在全國各地執行國法,調解糾紛。「長老於王處,上族解是非。」至於判案量刑時,長老要秉承國王以大乘佛法治國的宗旨:「平等悲相應,恆解脫眾生!」對干犯法紀的人,要如父母特別憐愛不肖兒子般,法外施恩。「為利一切人,應恆起慈心;若彼最重惡,亦應生大悲。」為了確保建立人間淨土各種政令有效落實運作;國王要派遣專員巡察民間,訪尋好人好事,論功行賞!「賞重加供養,有恩人令得;如思德勝負,報償亦如是!」建立人間淨土談何容易!一旦建起了,就會像一棵枝葉扶疏的大樹,可以讓成千上萬的雀鳥安樂棲息。如是十方淨土,又何嘗不是諸佛菩薩為了利益眾生而辛苦經營所得的成果呢?「王樹忍辱影,民鳥遍依事!」

今堂,龍樹菩薩提醒老友引正王,切勿因戀棧名利而違背菩薩利他精神,造作非法的事情。須知一切名利包括王位,都是因遵行佛教正法感召福報而來。「不從昔世引,不可將入來;王位從法得,為位莫壞法。」如同商人經營生意;如果經營不善,就會虧本;經營得法,便財源滾滾而來。如果國王以非法管治國家,自他都會承受苦果;國祚也不會長久。相反,國王如依正法施行統治,例如以自己所有供養三寶,照顧病苦,教育百姓,廣行布施;那麼國運便會興隆,自己積下的福德亦會感召下世再登王位。「王位如肆家,苦傳如所價;為不更求得,此用汝應行。」「王位如肆家,王傳如所價;為欲更求得;此用應修行。」

接著,龍樹菩薩恐怕引正王耽於欲樂,懈怠修行,無法長進;於是先分析世間以為物質享受便能快樂的謬誤。衪舉欲界能擁有最豐盛的物質受用例如轉輪王為例,說明縱使轉輪王的物質受用再多,但在他正享受一種受用時,便無法同時享用其他的受用。「洲處土居止,坐處及衣等,飲食臥具乘,妻象馬用一。若心隨一緣,即由彼生樂;餘境非緣故,是時虛無用。」龍樹菩薩又留意到,無論身安樂抑或心安樂,都不是直接由物質受用而得;卻是由意識分別念而來。但意識的分別念一剎那間只能享用一種感官的快樂;這時其他四種感官的快樂便變成毫無意義。「五根緣五塵,若心不分別;雖復得成塵,不由此生樂。此塵根所緣,餘則非能所;故所餘根塵,真實無有義!」此外,龍樹菩薩再舉例證明外境並不是使我們快樂的原因;而是內心的憶念。祂很仔細地分析說:當眼根接觸到外境物質色法,產生的眼識是第一剎那的;而意識分別念在第二剎那生起,憶想起上一剎那的物質色法,由此感受到樂受;換言之,樂受只是源於回憶的景象,並非真實眼前的物質色法。「此塵根所緣,心取過去相;分別起淨想,於彼生樂受。」

由此可見,世間豐盛的物質享受,不能直接帶給我們絲毫真實的安樂,頂多只是一種令人暫時安樂的助緣。而真正的安樂,是源於修行人內心豐盛的福慧資糧、知足少欲的習氣。「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顏)回也不改其樂!」作為追求解脫安樂的修行人,我們是否已具備古代聖哲好像顏回一樣的生命氣質呢?

庚二 遮止非法

四十三 不從昔世引,不可將入來;

王位從法得,為位莫壞法。

You have not brought your throne from the previous life, nor will you bring it to the next. You obtained it through Dharma, so as to preserve that position, you must not violate the Dharma.

(國王的王位)不是從前生帶來的,亦不能將王位帶到下一世,王位是由(你多生積集福慧資糧,奉行勝生安樂的)正法而來;所以為了鞏固王位,就不能違反正法。

同樣,我們現在的暇滿人身、一切的資財受用,都是由過去世行持五戒十善及布施善法積聚福德而來。我們今生能出生於佛家族,修持菩薩行;都是由於多聞薰習大乘妙法而來。所以希望未來世能保持暇滿人身,得聞教法的話;今生便要勤修戒定慧,積集二資糧。

四十四 王位如肆家,苦傳如所價;

為不更求得,此用汝應行。

Comparing the King’s throne to the business of a merchant, it could be suffering becomes the commodity in which one deals. To avoid the likelihood of having to continually undergo yet more, you must carry forth with these correct uses of this position.

與商人經營生意相比,王位就像商品一樣,(不懂得經營,生意便會虧蝕;)若國王以非法管治,(自他的)痛苦便會尾隨而來。為了避免情況惡化,你應善用皇權正確地履行正法。

四十五 王位如肆家,王傳如所價;

為欲更求得;此用應修行。

Comparing the King’s throne to the business of a merchant, it could be kingship itself is the commodity in which one deals. To facilitate your wish to gain it yet

again, you must cultivate these correct uses of this position.

正如商人經營生意,王位就如商品般帶來的利錢;你想獲得利益,就要正確地運用皇權履行正法。

龍樹菩薩以商人營運生意作比喻,商人經營不善,自然虧蝕;若果經營得法,自然財源滾滾。同樣,國王若以非法治國,國政便成魚法,造成人民互相吞噉的結果;王祚亦會衰損。所以國王若不想自他承受苦果,便要依循佛法謹慎施政。

此外,眾人皆希望自己將來生生世世都得到安樂;就好像商人亦希望經營生意年年獲利;資本輾轉增長;國王如果希望國祚昌盛,自己未來世亦再可當上王位的話;便要善用自己所擁有的東西,用來供養三寶,照顧病苦、教育百姓、廣行布施;積聚福德資糧。

龍樹菩薩接著提醒引正王,如果只滿足於現世的安樂,而不善用資具,那麼下世能否再得勝生安樂,就很成疑問了。所以,龍樹菩薩透過分析甚麼才是真正的快樂;讓引正王放棄世俗的有漏快樂;轉向追求解脫的快樂。

戊三 修學解脫道與不捨棄大乘經典

己一 修學解脫道

庚一 破斥愛境之苦樂受自性有

辛一 破斥樂受自性有

壬一 關係安立

四十六 轉輪王得地,或具四天下;

但身心二樂,餘富貴皆虛。

Even after a wheel-turning monarch attains the whole world, with its four continents, bliss for him is still considered to be two types: physical and mental. Hence all remaining aspects of wealth and noble birth are false.

縱使轉輪王所得之領土遍至四大部洲,但對他而言,實質所得到的快樂只有身的安樂和心的安樂兩種;而其他諸如財富和高貴種姓,總皆虛幻的分別念而已。

質疑:有了心安樂和身安樂,還不夠嗎?

解惑:身安樂本質是痛苦,心安樂本質只是迷亂的覺受;兩者都不是真正的快樂。

四十七 但對治眾苦,謂身喜樂受;

心樂是想類,皆分別所作。

A pleasurable feeling in physical delights is just comparatively less sufferings. As mental pleasure belongs to the category of mental perceptions, it is in every case but a creation of discriminating thought.

當身體減少痛苦時,我們就當作是身安樂。而心安樂只是意識的想蘊作用,(身安樂和心安樂)兩者只不過是一種分別念而已。

質疑:正如你所說身體對苦的感受減低了就成樂受,這就是說明了身除了苦受,還有樂受。同時,以轉輪王之尊貴,他身安樂必大於身痛苦。

解惑:身安樂都是不穩定,最終會變壞;正如月稱菩薩在註釋《菩薩瑜伽行四百論》〈明破樂執方便品〉時舉例說:有一位國王名曰「天授」,坐在皇宮柔軟墊褥上,正在享受歌舞美食,沉醉於世間最大的五欲樂中。但是,從花園飛來一隻毒蜂用細針螫中國王,國王剎那之間樂受全都消失,唯有苦受。誠如聖天菩薩曾說:「若人所生樂,不能大於苦;如是極大苦,寧猶思惟小?」(註釋212)無論你現時享受怎樣強大的快樂,只消出現輕微苦受,之前所謂的安樂瞬間即煙消雲散。

質疑:當轉輪王見到自己版圖遼闊,八方進貢,四海稱臣時;他內心確會有心安樂。

解惑:因為滿足感而令心裡覺得舒服;這種心安樂是不穩固的,完全是由分別心造成;它不是真正的快樂,因為它能隨時改變,心安樂會變成心憂慽。正如賈曹杰集解《菩薩瑜伽行四百論》「勝者為意苦」這句時說:「具足眷屬及豐富受用的國王等勝者,為恐自己的富貴消失和不忍別人富裕的意苦,恆常皆有。」(註釋213)

壬二 敍述

四十八 對治苦為體,及分別為類;

世間一切樂,虛故無真實。

In instances where its essence is but counteraction of suffering, and also where it is merely in the sphere of discriminations, all such forms of worldly blisses, because inherently false, are devoid of any reality.

世間的快樂都是除去大苦後剩下的小苦,再以分別心以為已得到安樂而已。所以世間的快樂虛妄不實。

壬三 解說

癸一 破斥快樂自相因

子一 破斥心樂自相因

質疑:轉輪王擁有很豐厚的物質享受,難道這樣還不快樂嗎?

解惑:他擁有的東西並不等於快樂。

四十九 洲處土居止,坐處及衣等;

飲食臥具乘,妻象馬用一。

One’s continent, the land in which one lives, where one resides, where one sits, the robe one wears, and so forth—Also: one’s drink, food, bedding, carriage, wife, elephants, and horses—one can focus on but a single thing.

縱然坐擁(四)大洲、領土、家室、坐墊和衣服;還有吃的、喝的、卧具、車乘;妻妄、大象、駿馬等眾多享樂資具,但均無法同一時間全部享用。

國王的眾多受用只能算是產生快樂的緣,本身不等於快樂。首先,如果這些受用是等於快樂的話,當我們接觸使用它們時,內心應該很快樂才是,同時快樂亦應很穩固,整天都應該快樂不已。但經驗並不如此,例如我們吃東西時,快樂的感受頂多是咀嚼食物的一瞬間,如果吃得太飽,更是毫無快樂可言。此外,轉輪王的受用可能很多,但在享受一種受用時,便無法同時享用其他的受用。如此類推,我們便可知道,即使國王得到這麼多的受用,但這麼多的受用卻不能同時給他得到所有受用的快樂。古語有云:「良田千頃,日食三餐;廣廈萬間,卧榻三尺。」正正就是這個意思。

五十 若心隨一緣,即由彼生樂。

餘境非緣故,是時虛無用。

Whichever of these the mind attends to, but one does not attend to the rest. Hence, the rest objective conditions are just mere false conceptions devoid of any function.

當某人享用一種受用境時,他的心只能集中在這一受用境上,並只有這刻由於享用某受用境而感受到快樂。與此同時,其他種種受用對某人而言,只不過是一種虛幻的東西,不能帶給他絲毫快樂。

如果豐厚的物質享受就是快樂,同時又是有自性(註釋214)的話,它們僅是堆放在轉輪王周圍,轉輪王便應時常並且同時悉數享用到這眾多不同的物質而感到快樂;但經驗上並不如此;可見快樂非自性有。

子二 破斥身樂自相因

丑一 破斥五塵聚合為彼身樂自相

質疑:譬如當我餓腸轆轆,而眼前又有一堆色香味俱全的美食,確令人垂涎三尺,吃下頓覺快樂。

五十一 五根緣五塵,若心不分別;

雖復得成塵,不由此生樂。

As the five sense faculties engage the five sense objects as objective conditions, if the mind refrains from discriminations in regard to them, then, even though they continue to be available as sense objects, still, one does not just then generate any bliss on their account.

當(眼、耳、鼻、舌、身)五根接觸(色、聲、香、味、觸)五境時,倘若(第六)意識不起分別;雖然五根接觸到五境;但因為意識只能個別緣

取對境,當緣取一種對境得到一種快樂時,其他四種境是不能相應地釋出快樂的。

五十二 此塵根所緣,餘則非能所;

故所餘根塵,真實無有義!

When this particular sense object is being taken as an objective condition by its corresponding sense faculty, then the other sense faculties and sense objects aren’t just then serving as any subjective or objective role. Therefore, all of the remaining sense faculties and sense objects, in terms of actual reality, are just then meaningless.

當心識(例如眼識)生起,攀緣色境時;(心識的分別心)便可得到眼根對色境所帶來的安樂,其他根(例如耳根等)對其他境(例如聲境等)便失去能所分別作用。如果五(欲)境是有自性的樂因;當五根接觸五境時,應同時得到五(欲)樂才是。但實際卻不是如此。

塵,今譯為境;五塵即是五境。如果五境是有自性的樂因,那麼當我們的五根和五境接觸時,應同時生起五欲樂;但實際的情況是要靠第六意識(心識)一個接一個的生起分別念,才能次第生起五欲樂;所以五境不是有自性的樂因。

五十三 此塵根所緣,心取過去相;

分別起淨想,於彼生樂受。

When this sense object is focused on by its sense faculty, the mind then seizes on its particular past characteristics. It then makes discriminations, calls forth perceptions of loveliness, and generates blissful feelings associated with that perception.

當眼識(與眼根同時生起)接觸色境時,這是第一剎那,而(眼識)引生意識已是第二剎那的事。在第二剎那中,意識生起分別念,認為色境可愛,產生樂受;這時的色境只是第二剎那的色法,與第一剎那由眼識現量接觸的色法已不盡相同了。由此可確知,引起可愛想、樂受的色法只不過是意識增益出來的東西。

頌中的「淨」字,梵文作Śubha,意思是可愛的。印度安慧論師(475-555)以眼識為例這樣描述我們如何以六識去認識外境(註釋215):當眼根和色境相涉,眼識必俱起,因為根為識之所依,境為識之所取;識生起時,猶如國王出巡,必有群臣相隨。心識生起,相應地亦有稱為「心所」心的附屬作用相伴生起。當眼識、眼根和色境三者和合,「觸」心所可以使心、心所同緣一境;而「作意」(註釋216)心所一方面激起内心習氣,對外憶念起外境的人和事,另一方面對内引發出自己的感受(受心所)和想法(想心所)。承接作意心所起心動念的勢力;生起對面前境物的感受;若心理上生起「喜」受,身體上生起「樂」受時,便產生執取;希望可持久地維持這情景;若心理上生起「憂」受,身體上生起「苦」受時,就希望早點遠離。若生起捨受;則不苦不樂、不憂不喜。承接身心感受,想心所就生起對外境事物的想法,繼而安立名言。最後,經觸、作意、受、想後;思心所便役心造作善、惡、無記的行為。這就是中觀學派所謂「心妄取塵境」的過程。(註釋217)

龍樹菩薩強調:世人都以為豐厚的物質受用是實在快樂的因,但經仔細分析後;我們享用這些物質受用的樂受;不是直接由這些物質受用引生;而是我們心識活動時的受、想等心理附屬作用。而值得我們注意的有兩點;由於意識分別次第生起,過多的物質受用是沒有意義的,富豪花很多金錢營造氣氛飲宴,跟平民工作完畢安安樂樂與家人晚飯所得的快樂,其實相差不遠。第二是希望單從外境就可以取得快樂,這是一種顛倒。物質受用裡頭根本欠缺實有的快樂。事實上,快樂的泉源只建基於你往昔所做善業,積聚福慧資糧,令心靈通透;這時再簡單不過的物質受用,「一簞食」、「一瓢飲」(註釋218)也足以令你不亦樂乎!

註釋

  1. 見《菩薩瑜伽行四百論》〈明破樂執方便品〉頌二十八。
  2. 見任杰譯《中觀四百論釋》〈明破樂執方便品〉頌三十三註釋。
  3. 何謂「自性」?根據聖天菩薩《菩薩瑜伽行四百論》〈破邊執品〉頌三二六說:「若有任何法,都不依他成,可說為實有,然彼皆非有!」換言之,快樂無自性的意思是說快樂沒有獨立自主存在的能力。我們得到物質受用,例如金錢內裏是沒有實質的快樂存在,換言之,我們得到金錢,並非一定同時得到快樂;原因是我們要依福報及其他條件,例如知足、無病等,才會有快樂可言。
  4. 見《大乘廣五蘊論》。
  5. 作意屬遍行心所,可略釋為起心動念;詳見《成唯識論》卷三和卷六。
  6. 見《菩薩瑜伽行四百論》〈破根境品〉頌三二二:「令心妄取塵,依先見如熖;安立諸法義,是想蘊應知!」當心識接觸外境時,意識依以前所見境,執取種種如同陽熖的虛相為實,並安立種種顛倒的名言,這就是想蘊。
  7. 中國聖賢對豐盛的精神生活能帶來無限的快樂有很多精透的見解:例如《論語》〈雍也〉記述中國先賢顏回的內心修養說:「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又如《孟子》〈梁惠王下〉提到「獨樂樂不如與眾樂」;都是說明只有大悲心和福德智慧,才是快樂的主因;而物質受用,只是伴隨的助緣而已。

應用思考問題

  1. 暇滿人身、圓滿受用都不能由過去世帶到現世來享用;亦不能將今世的暇滿人身、豐厚受用帶到下一世。如果我們希望未來生生世世都可以得到這些安樂,龍樹菩薩對此提供何種方法?試依頌四十三說明。
  2. 統治國家就如同商人經營生意,若經營不善,就會虧本;經營得法,便財源滾滾而來。國王如依非法管治國家,自他都會承受苦果,王祚亦不會長久。若國王能依正法統治人民,例如以自己所有供養三寶、照顧病苦、教育百姓、廣行布施;那麼國運便會興隆,自己積下的福德亦會感召下世再登王位。龍樹菩薩一再強調:「王位是以正法作為基礎!」試依頌四十四及四十五說明這個道理。
  3. 龍樹菩薩恐怕引正王耽於世間安樂,不曉得世間安樂其實只是包著糖衣的痛苦毒藥,於是以十五頌說明世間快樂不穩定;不應耽著;更應勇猛精進求得解脫大樂。試依頌四十六說明龍樹菩薩如何引起話題導引引正王放棄世俗欲樂,追求解脫大樂。
  4. 轉輪王得到的身安樂和心安樂都是由分別而來;這些安樂都是有漏和不穩定,不離痛苦、變壞的本質。試依頌四十七說明。
  5. 我們有一種錯覺,以為擁有物質享受愈豐厚,這個人就愈快樂。其實物質享受不等於快樂。物質受用只可以說是產生快樂其中的一種助緣,不等於快樂。試依頌四十九說明。
  6. 龍樹菩薩破斥諸法實有,通常會用兩難或四句否定;但在《寶行王正論》破「樂」有自性卻以「用一」的方法,所謂對兩種或以上的受用不能同時感受到快樂,而只能在某一剎那感受到一種樂受;而其他的樂受便變成與自己毫無關係的東西,從而破斥樂受有獨立存在的能力。所以龍樹菩薩認為轉輪王縱有眾多的物質享受,卻不能為他帶來超乎常人的快樂。試依頌五十說明這個道理。
  7. 龍樹菩薩認為樂受無自性,無論身安樂抑或心安樂,都只是分別念。而分別念是不穩固,常變易的。例如我們享受色聲香味觸的境時,要第六意識與之並起,才能分別出這是悅目的顏色,這是香味,這是柔軟等。但意識的分別念一次只能得到一種安樂,在這一刻而言,其他四種境便變成無有意義,換言之,五根可以同時對著五境,但從五境中不能同時得到各別的快樂。試依頌五十一說明。
  8. 龍樹菩薩極力證明五境不是樂因,原因是要消除我們以為從外境可以得到快樂的謬見。祂說如果五境是快樂的因;當五根接觸五境時,我們理應同時可以得到五種樂。但事實上,我們要經意識的分別才可得到快樂。而第六意識是個別緣取對境,不能同時緣取多個對境;而經驗上,我們得到的快樂,例如先看到食物的顏色,其次是聞到食物的香味,最後舌頭的味蕾嚐到味道;這過程與快樂源自意識的分別不謀而合。由此可知五境不是實有的樂因。試依頌五十二說明。
  9. 凡人以為物質受用的外境是產生快樂的來源。但經龍樹菩薩分析過,產生快樂的念頭都是根境相觸的後些時間。例如第一剎那我們眼識生起見美好的景色;第二剎那眼識引生意識起分別念,憶想起上一剎那的美景,並內心感到舒服,繼而產生快樂。換言之,快樂感受只是源於回憶的景象,而非真實的眼前美景。試依頌五十三說明。
  10. 依安慧論師的《大乘廣五蘊論》說明我們認識外境的過程。
  11. 龍樹菩薩強調:能令我們產生樂受的不是外在的物質受用,而是内心積集的福慧資糧。當我們受外境刺激,起心動念時;福慧夠、善根深,縱然外境是多麼不濟,也絲毫改變不了我們的歡喜心。試依頌五十一至五十三說明龍樹菩薩頌文的密意。


主辦機構:大圓滿佛教中心

佛學講座:《寶行王正論》第三十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