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Vajracchedikā Prajñāpārmitā Sūtra)第7講

日期:2015年4月25日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傳講




己三 釋於無相果所生之疑

佛復告具壽善現言:「善現,於汝意云何?頗有少法,如來、應、正等覺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頗有少法,如來、應、正等覺是所說耶?」

The Lord asked: “What do you think, Subhūti, is there any dharma which the Tathāgata has fully known as ‘the utmost, right and perfect enlightenment’? Or is there any dharma which the Tathāgata has demonstrated?”

世尊問:「善現,你意下如何?(法身)如來是否曾經獲得過一些實有的無上正等正覺?(法身)如來是否曾開示過一些實有的教法?」

善現答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者,無有少法,如來、應、正等覺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少法,是如來、應、正等覺所說。」

Subhūti replied: “No, not as I understand what the Lord has said.”

善現答道:「沒有,以我聽過世尊的開示,從沒有提到如來曾獲得過實有的無上正等正覺,亦沒有提過如來曾開示過實有的教法。」

所謂無相果是指法身佛,佛經常用如來表示法身佛,故稱如來法身(註釋48)。一般來說,菩薩以無相修行,見無為真如,證法身如來。有人會生起疑問:佛在菩提樹下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意譯為無上正等正覺),又向弟子們宣說如何能得證無上正等正覺的教法,這一切都是有相果;和以前所說修無相因得無相果顯然有矛盾。

為了解釋這個疑難,佛便向善現先作設問:「法身如來是否有得證無上正等正覺呢?是否有向弟子宣說過有關的教法呢?」經文中所說的如來、應供和正等覺都是對佛的稱號,而且三種稱號在《大般若經》更經常一并出現。

善現長老的答案是否定的。「依我所理解佛的言教內容,如來所證的無上正等正覺根本不可能有能證、所證;執著有能證、所證,能說、所說,一定不是如來的想法(註釋49)。」接著祂先後以兩重理由解釋無相果既無法可得,法亦不能說。

「何以故?世尊,如來、應、正等覺所證、所說、所思惟法皆不可取,不可宣說;非法,非非法。」

And why? This dharma which the Tathāgata has fully known or demonstrated—it cannot be grasped, it cannot be talked about, it is neither a dharma nor a no-dharma.

為甚麼呢?如來所證得、所思惟和所宣說的無為法,都是不可執取,不可言說的;不能說它是實有,亦不能說它是實無。

一般來說,無為法即是真如。無為法與凡夫由意識虛構出來的實法不同,「無為」是指無自性,「法」不是指客觀存在的東西,而是以名言安立,菩薩通過修行以深淺的無漏智達到涅槃的相應高低境界。世親菩薩從唯識角度以「真如」來解釋無為法,如《論釋》說:「『非法、非非法』此據真如道理而說。彼非是法,謂是法『無』(唯識宗慣以『無』表示空,而中觀慣以無自性表空。)為其性故;復非非法,由彼無自性體是有故。」(註釋50)彼非是法,即是經文的「非法」,這個法是無自性,所以不是實有。復非非法,即是經文中「非非法」,由於無為法是以無自性為體,亦即真如;所以不是實無。另一方面,無為真如是離開一切心心所活動的,所以如來無法、非法可說,聽者亦不能聽到法、非法的教法。(註釋51)

「何以故?以諸賢聖補特伽羅皆是無為之所顯故。」

And why? Because an Absolute exalts the Holy Persons.

此外,由於賢聖們修行真如無為時有深淺的境界,所以有修行上不同的高低階位出現。

無為法不是一種客觀存在的實體,而是由名言安立;詮表菩薩通過修行而以無漏智達到與涅槃相應而有高低不同的境界。在未逮涅槃前,可以世俗諦來區分於無為真如得滿分清淨者名佛,部分清淨者為菩薩;從而安立不同賢聖階位。由於佛提到作為無相果的無為法不可取,不可說;於是引發出疑問:為何二乘聖人有聲聞四果、辟支佛果等可取之果?又為何往昔釋尊為七地菩薩時,於燃燈佛處能聽教法,並能得第八地果位?又為何菩薩經歷劫修行,積無量福慧,成就三身;變現報土攝受地上菩薩,並在報土上說甚深教法?這都是對無為法不可取、不可說的質疑。

無著菩薩在《金剛般若論》以證得「智相法身」來解釋這段經文。祂認為菩薩若得無上正等正覺,並且對信眾說法,這就顯示出菩薩證得法身。此外,無著菩薩以「無分別義」來解釋「無為」;並將「無為」分成二種。「初無為義者,三摩鉢帝相應,及折伏散亂時顯了故;第二無為,唯第一義者,無上覺故。」前者是廣義的「無為」,修行人時刻處於三摩地狀態,並能折伏散亂的就算是安住「無為」;換言之,當修行人入定時,滅除一切散亂,面前的就是真如無為。後者是狹義,指佛圓滿覺證無為真如。

佛為了重申彰顯無相修行得無相果功德比有相修行殊勝,並呼應「云何修行」中,大乘菩薩不應為了世俗目的,而應該只為成就無上菩提而修行;祂舉外財施和聞思修本經的功德作一比較。

己四 初重功德較量

佛告善現:「於汝意云何?若善男子或善女人,以此三千大千世界盛滿七寶,持用布施,是善男子或善女人,由此因緣所生福聚,寧為多不?」善現答言:「甚多,世尊!甚多,善逝!是善男子或善女人,由此因緣所生福聚,其量甚多。何以故?世尊,福德聚、福德聚者,如來說為非福德聚;是故如來說名福德聚、福德聚。」

The Lord then asked: “What do you think, Subhūti, if a son or daughter of good family had filled this world system of 1000 million worlds with the seven precious things, and then gave it as a gift to the Tathāgata, Arhats, fully Enlightened ones, would they on the strength of that beget a great heap of merit?” Subhūti replied: “Great, O Lord, great, O Well-Gone, would that heap of merit be! And why? Because the Tathāgata spoke of heap of merit as a non-heap. That is how the Tathāgata speaks of heap of merit.”

佛繼續問:「善現,你意下如何?若善男子或善女人以金銀等七寶盛滿整個三千大千世界,然後用來供養如來、應、正等覺(等);他們會因這種供養積聚得到大量的福德嗎?」善現長老回答說:「很多啊,世尊!很多啊,善逝!為甚麼呢?(為甚麼在世間來說有很大福德呢?)世俗人以財施所招感的福德聚,雖然不是招感定善解脫的出世福德聚;但仍能在世俗招感得到勝生安樂有益的福德聚。」

佛首先肯定通過布施給眾生、供養三寶福田在世俗來說是可以積聚福德的,而這些福德果報亦可以歸屬(註釋52)於布施者。在了解經義前,我們要先注意三點常識上的問題:第一,很多譯師包括秦譯鳩摩羅什、魏譯菩提留支、陳譯真諦、唐譯玄奘和義淨翻譯到「若善男子或善女人,以此三千大千世界盛滿七寶,持用布施;」這句時,都沒有說明布施給誰;只有隋譯達摩笈多和梵文本才有特別指向以佛作為福田。而我在不違原典的大前題下,用布施眾生和供養福田來兼容兩種譯法。第二,所謂三千大千世界其實是指一個大千世界;由小世界為單位,一千小世界為一小千世界,如此類成三次,便成大千世界。七寶,雖則不同朝代所譯佛經有不同說法,但一般以鳩摩羅什在《阿彌陀經》所說的金、銀、琉璃、玻璃、硨磲、赤珠、瑪瑙是為最廣泛接受的說法。以七寶供養賢聖,佛說這樣做很有功德,亦是毋庸置疑的;但有人會問:金銀等七寶對賢聖而言作用不大;但施予給有需要的人,倒能幫助他們離苦,才算是有意義的事;所以前面提到的譯師,包括玄奘法師在內,都翻譯成持用布施;而略去供養三寶福田。但我想指出的是,這部經所提倡的不是要「不應住於事而行布施」嗎?不論布施的對象是福田、恩田抑或是悲田;均必須是「不住相想而行布施」的無相布施。

最後,我們要留意福德聚中的「聚」字的解釋。聚,梵語塞建陀(skandha),有儲存和供應二個意思。福德能在修證無上菩提的過程中扮演甚麼角色呢?一方面福德能儲存,正如前面經文說當生、當攝無量無數福聚;「生」指福德生起,「攝」指生起後福德仍能相續薰習不斷;這時福德為修證無上菩提的修行人提供了每期生命都生活得更快樂更美滿的助緣。所以佛說「福德聚」能儲存福德。另一方面,是否可以直接從福德中生起無上菩提呢?佛認為福德雖能為無上菩提提供資糧助緣,但福德本身並非等同無上菩提;所以說為「非福德聚」(註釋53)。而經文「福德聚、福德聚者,如來說為非福德聚;是故如來說名福德聚、福德聚。」應解作:以三千大千世界盛滿七寶,用來上供福田、下施眾生,在世俗來說有很大福德,不過這種財施卻不能招感定善解脫的出世福德聚(註釋54),但仍能在世俗招感勝生安樂有益的福德聚。

註釋:

  1. 本經釋第二十五疑云:「善現,言如來者,即是真實真如增語,都無所去,無所從來;故名如來、應、正等覺。」
  2. 對應此句秦譯本云:「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所謂定法,是指執有自性之法,這都是由妄識建構而來,執著定法就是說諸法有自性,與無為真如不相應。
  3. 見《論釋》頌十七的釋文。
  4. 世親菩薩在《論釋》頌十七云:「化體非真佛,亦非說法者,說法非二取,所說離言詮。」
  5. 根據義淨法師譯世親菩薩《論釋》云:「由其聚聲,有二種義,一是聚積義,二是肩荷義。」所以「由此因緣所生福聚」可理解成以布施積聚的福德是可以積聚和功德可以歸屬於布施者。
  6. 如《論釋》云:「彼福積聚,說為福聚;由其不能持荷菩提(福德不等於菩提),說為非聚。」
  7. 依世親菩薩說出世的福德聚是自己信受行持《般若經》,並向別人宣說《般若經》。如經云:「於此法門乃至四句伽陀,受持讀誦,究竟通利,及廣為他宣說開示,如理作意。」

應用思考問題

  1. 無相果是指法身佛;有相果是指化身佛。《能斷金剛經》一向主張非相具足的法身佛是真佛,勝相具足的化身佛是假佛。但反對者以歷史上的釋尊為例,說化身佛在菩提樹下能證無上正等正覺;並能向聽者宣說三藏十二部經,所以主張有相因亦得無相果,與前說無相因得無相果相違。如此便引伸出第三疑,由法身佛無相果所生之疑,佛如何導引善現長老解答這個疑問?
  2. 為甚麼「無上正等正覺」是無法可得?而世親菩薩宣稱釋尊「亦非說法者」呢?試述之。
  3. 為甚麼善現長老說世尊所證、所說和所思惟的無為法,皆不可取,不可宣說;又忠告我們由於這些法是「非法非非法」,所以不能對此無為法有「法想轉、非法想轉、想轉、非想轉」呢?
  4. 善現長老強調:一切二乘之四果聖賢甚至大乘之佛和地上菩薩皆是無為之所顯。換言之,依四果聖人及十地菩薩修無為法的深淺,決定祂們修行階位之高低。你能詳細解釋嗎?
  5. 何謂無為法?無著菩薩以無分別來解釋「無為」,因為無為法不可取,所以要證得「智相法身」(無為法),必須用無分別智,所以見道(見法身)時先以根本智見道,根本智才是無分別。到下一剎那的後得智,才有在名言上證果等事。試將這理論解釋斷聲聞得果是取疑(第四疑)。
  6. 無著菩薩以「欲得法身」來解釋「持戒修福」、「二無我」、「無為法」和「福德聚」。欲得法身分二:「言說法身」解釋持戒修福、二無我;「證得法身」中「智相法身」解釋無為法;「福德法身」解釋福德聚。試依無著菩薩這種分科,重新鋪排《能斷金剛經》有關章節。
  7. 為了呼應「菩薩不住於事應行布施」,菩薩不為世俗任何目的,而只為成就無上菩提而修行;所以佛提出「無相修行」比「有相修行」殊勝,於中祂先後就有數量的外財施、無數量的外財施、每日以恆河沙數身命布施、長時捨身布施這四種不同程度布施,與自受、為他人說《能斷金剛經》中任何四句偈相比較功德孰勝;其結果是,後者因能得無漏般若智,故此比較可貴;試分別言之。
  8. 試解釋:「福德聚、福德聚者,如來說為非福德聚;是故如來說名福德聚、福德聚。」這經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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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講座:《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七講完